许昌县法院坚持五结合,以学习教育带动推进中心工作,以中心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公正高效地办理每一起案件;
与司法改革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警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全局高度认识和理解司法改革,勇于打破利益藩篱,增强改革信心,积极支持和参与司法改革,做改革的促进者和参与者;
与司法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整治执法办案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职业道德,严肃审判纪律,引导党员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法院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与开展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践行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典型引领,及时选树一批“四个意识”过硬、“四讲四有”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的党员干警见贤思齐、向善向好,进一步凝聚昂扬向上的强大动力。同时,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警醒干警自觉汲取深刻教训,始终自省、省警、省励,努力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