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襄城县法院对两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犯罪案件集中宣判,被告人程某、宋某以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其中,被告人程某一案由该院秦学海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
今年以来,该院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公诉与自诉并用打击"拒执"行为,探索拒执罪自诉适用规则,引导申请人普遍适用自诉书,减少诉讼程序,降低执行成本,严打执行老赖。该院在执行异地管辖案件毕某申请程某返还土地补偿款纠纷一案中,查询程某有转移银行存款18万元的事实,毕某在向公安机关控告被书面告知"不予立案"后,8月5日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当日立案,逮捕羁押。据悉,这是全省法院受理的首例异地执行拒执刑事自诉案。8月16日上午,该院秦学海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程某当庭认罪,表示将积极筹款,请求从轻处罚,但直至8月30日仍未履行,经合议庭合议作出上述判决。期间,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法制报、襄城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