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省法院调研许昌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省法院环资庭庭长徐哲,许昌中级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分别作重要讲话。许昌中院民二庭庭长阎鑫通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各基层法院汇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襄城县法院结合审判实际,提出“五化”贯彻意见:一是机构升级化,争取县编委的支持,尽快将环资审判合议庭升格为环境审判庭。二是学习常态化,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传达学习座谈会议精神并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环境审判工作的指南,及时学习环境资审方面的业务,提升审判水平和工作艺术。三是环境恢复化,将恢复环境作为环资审判工作的目标,敦促当事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自己破坏的环境给予一定程度的恢复。四是审判机制化,建立健全环资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突出刑事审判的打击力度、民事审判的调整力度、行政审判的监督力度,相得益彰。五是建议司法化,针对环资审判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制作《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环资司法建议书》,倡导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关心、爱护环境,提高预防破坏环境的观念、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