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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率先在全市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6-09-07 09:38:36


    8月22日,经鄢陵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鄢陵县法院在全市成立首家独立机构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类一审刑事、民商事和行政诉讼案件,这在全市法院尚属首例。

    鄢陵县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也是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于民事审判救济和生态环境修复,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必将为推进鄢陵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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