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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们感受法治的力量 我市法官为青少年学生上“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发布时间:2016-09-08 17:44:59






    “闯一次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但能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9月8日下午,在襄城县库庄初级中学,襄城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长彭洋提醒孩子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彭洋是在一堂法治课上说这番话的。当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活动中,我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襄城县库庄初级中学,采取赠送普法口袋书、讲授法治课、模拟法庭庭审等形式,让150余名青少年学生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多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导致社会环境相对复杂。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正在建构中。基于这种实际,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近年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在春节和秋季开学时,都坚持开展“第一堂法治课”活动。

    此次在襄城县库庄初级中学开展的活动中,法官们向青少年学生赠送了普法漫画口袋书《留守的心灵不孤单》160余本。该书采用漫画的形式,结合具体案例,对留守儿童容易出现的8种心理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请法律、心理2个方面的专家对孩子们进行了温馨的提醒和贴心的指引。

    在讲授法治课环节,法官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选取近年来发生在青少年学生身上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使孩子们明白了什么是违法犯罪、从小应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生活中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

    此次活动的“压轴大戏”是模拟法庭庭审。模拟法庭直接由学生参与法庭审理,由学生扮演各个人物角色,在校师生参与旁听。为让孩子们在模拟法庭中更好地认知、学习法律,在实践中体验自我,在感悟中塑造人格,法官专门给参与人员每人准备了一份开庭情况介绍,帮助大家了解每个角色的定义、职能等。

    模拟法庭庭审选取的案例由真实刑事案件改编,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未成年人因上网需要钱,不惜用暴力手段抢劫同学钱财,致被害人受轻微伤,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的事。

    “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远。我们应该多学习、多了解一些基本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上完“秋季第一堂法治课”,在模拟法庭中扮演审判长角色的库庄初级中学八年级三班学生朱明煜说。在模拟法庭中扮演审判员角色的该校九年级八班学生陈文博则认为,应该时刻做到心中有法律,做每一件事情之前,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是否是法律允许的、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朱明煜、陈文博讲出了其他孩子的心声。该校青少年学生纷纷表示,今后将加强法治学习,提升自身的修养,做一个引导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健康快乐成长。

    襄城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冀超良说,该法院将把库庄初级中学作为“送法进校园”示范基地,指派优秀法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健全工作机制,将普法常态化。他还邀请该校学生到该法院机关和5个人民法庭实地参观、旁听庭审过程,以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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