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隆鼻后不满整形效果 登门泼粪并打伤医生

  发布时间:2016-09-21 10:10:52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凡事过犹不及。吴某因对隆鼻整形手术效果不满,把一桶大粪泼到了主治医生孙某家门口,并对其殴打至轻伤。9月2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6年2月,吴某经人介绍,找到孙某为其实施隆鼻整形手术,随后却多次称感觉不适。因对手术效果不满,她联系孙某进行索赔,对方避而不见。吴某情急之下找上门来,孙某在电话中称自己在外地出差,吴某通过屋内动静听出孙某明明在家,她一气之下跑到小区外一公厕,用闲置的塑料桶舀取一桶粪便,折回孙某家便朝其大门上泼洒。孙某发现后出来制止并与吴某争执,吴某遂持塑料桶对孙某进行抡打,致使孙某左手骨折。经司法鉴定,孙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随后,吴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吴某系自首,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佳莹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6600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