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法院从程序入手狠抓刑事审判工作,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为避免办案拖拉带来的诉讼资源浪费,鄢陵县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程序合法,裁判公正的同时,把办案“快捷高效”作为考核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一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坚持保障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权利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向他们送达传票、通知和其他法律文书,确保他们及时了解自身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正确参与诉讼。二是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开展普通刑事案件简化审。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或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节省审判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审结的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