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省法院"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争创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襄城县法院利用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共一月时间开展"大搜查晒'老赖'"专项活动,深挖"老赖"的可供执行财产及线索,进一步提高实际执结率和到位率。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提出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以争创全省法院第一批"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目标,要求2016年10月30日前立案执行的未结案件,全部搜查一遍;疑难、复杂、特殊、重点等执行案件,随时搜查,搜查一遍以上五遍以下;搜查到的财产当场控制,线索立即查询;强制执行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案件能结尽结。
二是把好关口。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关于搜查措施的规定,搜查令从签发到使用,严格依法进行。
三是营造声势。搜查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监督搜查、宣传搜查,出动大批警车予以震慑,让"老赖"及家人胆战心惊。
四是建立台账。执行局综合科将2016年10月30日前立案执行的未结案件澄清底子,按"老赖"的住所地以乡镇为单元造册,"老赖"的基本信息准确具体。
五是兵团作战。依照"顺路、便捷"的原则,划定搜查"路线图"。集中全部力量,一家一乡突破,体现"真搜查、大搜查"的特点。
六是见证搜查。建立未结案件申请执行人人员库,对他们讲解搜查措施的意义、内容,释法明理。动员他们自愿作为代表,参加自己或他人案件搜查现场。
七是科技执行。动用"执行无人机""执行掌中宝""对讲机""全球通执法记录仪"等执行装备,开通执行指挥中心,聘请公证员参与,"老赖"及家人不配合照常搜查。
八是说情留痕。对以"打招呼""递条子""吃请送"等,干预、说情搜查工作者,不论是谁,一律记录在案,作为责任追究的证据。
九是亮起铁腕。继续坚持"铁腕执行"理念,搜查中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老赖"一律顶格司法拘留、罚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干扰、阻碍执行人员执行搜查任务的,一律司法拘留、罚款。涉嫌拒执及其他刑事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十是和解执行。通过多种形式让申请执行人了解"老赖"的"家底"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状况,正确评估执行风险和预期结果,一些案件能自愿与"老赖"或家人执行和解,尽快实际执行和执行到位。
十一是总结提高。主动向县委、人大、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赢得理解、支持和帮助。认真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将具有指导性、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经验上升为制度,将"大搜查晒'老赖'"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