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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调研组莅临襄城县法院调研“活查封”

  发布时间:2016-11-23 08:32:56


    2016年11月2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姚世宏等一行,受张立勇院长指派莅临襄城县法院调研“活查封”工作,许昌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军,副局长孟晓克,巡一庭庭长吴涛,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学海,省人大代表、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孙振甫等领导陪同,在该院信息集控中心举行“活查封”调研座谈会,襄城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冀超良、执行局局长陈京伟及部分执行干警和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领导参加座谈。

    会上,省法院调研组听取了襄城县法院关于“活查封”经验的专题汇报,姚世宏副处长对襄城县法院主动与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沟通协作,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服务金融案件中的当事企业,盘活信贷资金,养活大批企业职工,救活不少困难企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座谈中孙振甫理事长以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几个执行案例为切入口,直言“活查封”好处多:一是对金融机构好,2016年襄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共申请执行87件案件,涉案标的额1.7亿元,经过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多方沟通和努力,盘活逾期资金1.1亿元,使襄城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不良贷款率降到了全市最低;二是对当地政府财政贡献大,2016年襄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已为当地上交税款1.7亿元,年底将达到2亿元,是去年的2倍;三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采取“活查封”,允许欠贷企业在查封期间继续使用查封财产,保证生产经营,更有利于当地经济做强做大;四是促进社会稳定,采取“活查封”后,企业照常经营,职工不致于失业,工人的生活有了保障,社会稳定才有保障。孙振甫理事长进一步指出,在当前经济下滑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下,襄城县法院“一勘察、二和解、三跟踪、四提取”的经验很值得借鉴和推广。

    许昌中院张军局长、襄城县法院秦学海院长就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向孙振甫理事长表示感谢。许昌中院、襄城县法院和襄城县信用联社参会人员也向省法院调研组提出了“活查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如何运用“活查封”的杠杆盘活信贷资金;二是对于涉案较多的企业账户被多家法院查封,法院之间该如何协调和促成和解等;三是法院如何去做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非法集资案件和“问题楼盘”案件中,申请人大都是个人,迫切要求追回欠款;四是探索被申请执行企业在“活查封”中如何提供担保和提供担保的途径、方式等。

    姚世宏副处长向参会人员表示感谢,认为襄城县法院“活查封”成绩的取得既是自身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服务大局的表现,也得益于襄城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他要求襄城县法院尽快收集案例、梳理问题、归纳特点、总结经验,上报省法院。

责任编辑:刘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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