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相融下功夫 案结事了促和谐
作者:鄢陵县法院 袁伟建 胡效忠 发布时间:2008-11-06 15:03:33
鄢陵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坚持把情、理、法有机地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民观念,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在审判工作中,摸索出判前释法,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的办法,让群众真实感受到了阳光审判,有效地做到了案结事了、和谐司法。
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案件和谐,就需要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是想其所想,忧其所忧,并通过办理案件,既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又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才能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和谐司法。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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