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的精品意识,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常抓不懈,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和重视案件质量的浓厚氛围,打造精品案件,构筑“铁案”工程,为构建“精品、魅力、和谐”铁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07年以来,许昌县法院各类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呈现出了案件发回、改判率明显下降,来信来访大幅减少,刑事案件无上诉,新增涉诉上访案件为零的良好格局。
一、是强化庭审观摩,把规范庭审作为“铁案”工程的重要推手。许昌县法院以庭审观摩竟赛活动为平台,大力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每月初由各业务庭将当月案件排期开庭时间表报立案庭,立案庭随机安排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后分管院长点评庭审中成功与不足,审委会委员对庭审进行打分,主审法官谈得失,成绩记入法官个人案件绩效档案,作为评优晋级依据之一。依法公开开庭在铁山法院少了“做秀”,成为法官日常性工作。规范有序的庭审既使法官更加注重司法礼仪,做到一言一行令人尊崇,一举一动让人敬畏,又让胜诉方赢得明明白白,败诉方输得心服口服,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二是强化诉讼调解,把案结事了作为“铁案”工程的最终追求。充分认识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传统优势和现实要求,许昌县法院始终把调解置于与判决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首先是建章立制,把调解结案情况作为法官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作为评判法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依据,鼓励法官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努力追求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至高境界。其次是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全面推行诉前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和判后答疑三项制度,引导当事人增强法治意识,谨慎行使诉权,理性对待裁判,依法维护权益。最后是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强调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调解,执行案件尽可能促成和解,行政案件尽量协调解决。
三、强化管理审判,把全覆盖、零缺陷作为“铁案”工程的基本目标。许昌县法院建立健全了包括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制度在内的规范审判管理体系。成立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以资深法官为主导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每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节点有人监控,每次庭审随时有人检查,每一份裁判文书有人点评,每采取一个强制措施有人审查,每一个审判人员年终审判绩效有人量化,有效提高了审判工作规范化水平,在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过程中,坚持案件没有经过评查不放过,经评查发现问题不放过,问题未纠正不放过。今年以来,案件评查组就今年已审结的案件,逐案进行了评查,在此基础上院审判委员会严格按照标准对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扣分,对一些带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进行会诊,对“问题”法律文书进行公开“亮丑”,有效促进了各类案件质量的提高。
四、强化监督制约,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铁案”工程的重要保证。许昌县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在加强法院内部监督的同时始终把自觉接受外界监督作为推进司法为民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对人大、政协交办、督办事项,无论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共性问题,还是社会关注较高的司法个案,坚持认真对待,及时办理,迅速回复。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参加重大案件庭审、执行跟踪报道,接受媒体监督。正确对待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认真研究,不护短、不遮掩,有错必纠,依法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