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宋军文,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纪检组组长、监察处长(主任)座谈会精神。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逐一汇报了2016年各基层法院落实监督责任方面的做法、亮点和不足,及2017年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宋军文组长对各基层法院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表示肯定,并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全省中级法院纪检组组长监察处长(主任)座谈会精神,做好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全面理解把握,着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面理解、深刻把握,切实增强实践“四种形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明规矩纪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要寸土不让严查顶风违规行为,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言出纪随、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两级法院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紧盯住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四是用好巡查利剑,持续形成震慑,要牢牢把握政治巡查定位,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深化“四个着力”,重点检查被巡查法院维护党章权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着力发现和纠正被巡查法院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和司法腐败等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五是严肃问责追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两级法院党组织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责任主体,凡出现不敢问责、问责不力的都要被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