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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非编人员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

  发布时间:2017-01-19 10:29:50




    2017年1月17日,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非编人员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宝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宋军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良峰,市中院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监察处同志,中院全体非编人员在中院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和全体非编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邢良峰主任宣读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非编人员管理办法》,宋军文组长通报了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非编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肯定了全市法院非编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应有贡献,指出非编人员队伍中存在的自我要求不高、组织观念差、责任意识不强甚至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并就加强非编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准确定位 ,珍惜锻炼自己的机会。要求大家必须要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和作用,既不甘于平庸,妄自菲薄,又不沾沾自喜,忘乎所以,以一种自尊、自重、自爱、平和的心态,恪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自工作职责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再接再厉。二是遵纪守规,提高集体荣誉感。要提高纪律意识,只要大家在法院工作一天,代表了许昌法院的形象,因此要遵纪守法、谨言慎行。要贯彻落实纪律规定,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制度。要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对不在编人员的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恪尽职守,主动履行岗位职责。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好份内事务,完成好承担的任务,爱岗敬业,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要对工作负责,对法院负责,这同样也是对自己负责。四是端正态度,谨慎对待当事人。把自己和当事人放在平等的位置,规范用语行为;对待态度粗暴、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也要注意克制情绪、理性对待,多一些耐心和诚恳;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把握好保守审判执行秘密和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之间的尺度。五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静下心来,在干好自己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提高自己,为自己的将来搭好桥,铺好路。

    张宝生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要当好主人翁,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三要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主动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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