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襄城县法院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成立日常联络小组和联络室。联络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在家事审判区专门设立代表委员联络室,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解。
二是向部分代表委员赠阅《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杂志,编发《襄城县法院手机报》通报本院近期工作动态,设置代表委员联络专线。县人大会期间,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分赴全县16个代表团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深受欢迎。
三是成立“张海民家事工作调解室”。聘请县人大代表、襄城县城关镇南大街党支部书记张海民常驻法院参与家事调解,成立专门调解室,《河南法制报》以“张海民的调解经”专题报道,社会反映良好。2016年5月3日,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到该院视察工作时,专门视察该调解室并给予好评。
四是总结归纳全院工作,制作《年度工作报告》《2014—2016年环境资源白皮书》《涉农维权手册》《预鉴定汇编材料》等,安排专人送到代表委员手中,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是及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交流座谈、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特别是2016年8月19日、11月11日两次在紫云山公开开庭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被邀请的代表委员不畏严寒参与旁听,全程监督。工作中,对代表委员参与的活动,实行“一函一书一照片”,即每次活动必有邀请函、征求意见书并附有现场照片,存档备查。
六是邀请代表委员对岗位调整、选拔干部全程监督。2016年5月份28名中层干部调整和9月份选拔14名科级干部均邀请代表委员全程监督,公开、公正、透明,干警认可、县委满意。
七是加大督查督办。对群众关心、代表委员关注的各类案件,在做好接收、登记、批示、转办、报结、反馈等工作的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限时办结,限期报告。对代表提案、政协议案专人办理,及时答复。
八是建章立制。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措施、好方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联络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