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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出法网 又一“老赖”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01-24 09:16:25


    襄城县法院深入领会贯彻最高法院“绝不让‘老赖’过好元旦和春节”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布下“天罗地网”,严厉打击拒执“老赖”分子,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随着活动的持续开展,2017年1月23日一名“老赖”分子赵某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襄城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贾某胜承租襄城县县委党校礼堂开办学校,经人介绍让赵某强承接礼堂吊顶工程。2014年温某亮受赵某强指派到该工程项目做室内吊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架子倾倒,温某亮摔成六级伤残。2015年5月7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对温某亮诉赵某强、贾某胜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赵某亮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温某亮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54370.21元,贾某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强一直未予履行。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襄城县法院先后向赵某强、贾某胜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但赵某强一直未予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期间,赵某强在襄城县农村信用社、襄城县工商银行所开账户上有大量资金存入,但赵某强将上述款项转移,致使襄城县法院无法执行。

    襄城县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考虑到温某亮因工致残,家庭困难,果断将该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为打击“老赖”嚣张气焰,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襄城县法院集齐证据后,将该案移送襄城县公安局。2016年12月1日赵某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6日被依法逮捕。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赵某强慑于强大的司法压力,认罪悔罪,并通过律师要求家人尽快履行。2017年1月6日,赵某强家人将全部执行款项交与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并与执行申请人温某亮达成和解,并取得对方谅解。2017年1月23日下午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强服判息诉,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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