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许昌中院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并提出八项措施进行贯彻落实。
一是成立许昌中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宝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院机关党委,张宝生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廉政党课暨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纪委违纪违法通报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召开节前廉政教育党课。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四项机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使主体责任明细化、项目化、指标化。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全程留痕。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分包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制度,开展基层问计、落实重点工作、培育工作亮点。
四是着力推进“五大工程”建设,积极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清风莲城大讲堂”活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遵守纪律、廉洁司法的模范和标杆。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员额法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秉公用权、廉洁司法意识。
五是建立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管理运用办法(试行),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办案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及留痕制度、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
六是开展司法巡查、专项检查、审务督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反映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采用远程视频和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审判执行活动、作风纪律等实行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监督。
七是聚焦主业主责,采取自办案件、协作区办案和交叉办案等方式,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惩腐肃贪的高压态势。
八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廉政大约谈,加强日常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强有力地问责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对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