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堂兄弟千里作案 专盗足疗店客人

  发布时间:2017-01-25 14:58:05


    春节期间,足疗等休闲养生式方颇受欢迎,但大家在享受休闲时光时,也要看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1月25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盗窃案,奔赴千里到河南足疗店盗窃的两被告人获刑。

    家住江西瑞金农村的熊甲(化名)和熊乙(化名)是堂兄弟,两人都是小学毕业,没有正式职业。熊甲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三年零九个月,2013年11月刑满释放。熊乙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2011年12月刑满释放。两人出狱后,都先后做过小本生意,但均以赔钱告终。

    2016年8月,两人又聚在一起商量怎样挣钱,熊甲说他听说河南足疗店的钱比较好搞(好偷),因为很多客人做完足疗后会顺便在足疗店休息,这时可趁他们熟睡之际下手盗窃。随后,两人商定到河南的足疗店捞上一票。

    几天后,二人买票来到河南许昌,他俩先找到一家快捷酒店住下,当晚11多点左右,二人从酒店出来,分别到不同足疗店寻找作案目标。次日凌晨4点多,熊乙到一足疗店做完足疗后偷偷溜到隔壁房间,趁着隔壁房间一客人熟睡之际,将这个客人的LV手包偷走,包内有手机两个、手表一块、现金5300元。熊甲采用同样手段在另一个足疗店盗窃三名被害人三部手机。得手后,二人赶回酒店退房逃离许昌。

    看到熊乙出手成果颇丰,熊甲心有不甘,返回途中,他到漯河下车,在漯河一足疗店又盗窃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13000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受害人报案后,公安干警通过查询足疗店摄像头画面,很快将已逃到深圳的两人捉拿归案。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人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判决被告人熊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熊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黄佳莹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66635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