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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合演收购戏 诱他人买假古董

  发布时间:2017-02-08 16:39:31


    四名来自不同省市的男子分饰不同角色,合演“古董收购”大戏,诱骗路人出高价买下假古董。2月8日,这四名男子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诈骗罪获刑。

    田某、陈某、李某、孙某四人分别来自安徽、河南、浙江不同省市,从2016年年初开始结伙卖假古董。2016年5月22日上午,四人开车来到许昌市古玩市场设局,由陈某摆地摊冒充收售古董的人,田某冒充卖古董的。李某、孙某一人望风一人开车接应。

    陈某摆好地摊后,田某出场开始了演出:只见田某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拿出一只摆件,问陈某收不收,陈某装模作样地仔细看了半天,说这是个古董玉,一番讨教还价后,两人当着围观者的面,以2800元成交。随后陈某问田某还有没有“好东西”,田某说有是有,但只怕陈某买不起,陈某应允只要东西好,可以随时让朋友把钱送过来。听了这话后田某才满脸神秘地拿出一只大的观音摆件,陈某看后装作爱不释手的模样,当即打电话(其实根本没人接)对着电话说遇到了好东西,让朋友赶紧送钱。

    他们的这场精彩演出果然蒙蔽了57岁围观者耿某,看了二人那么逼真的一唱一和,耿某以为自己遇到了真古董,便悄悄把田某拉到一边,告诉田某他要买这个古董,搞好价后,耿某和田某一起到附近银行取出45000元,二人就在银行附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骗到钱后,田某一行四人迅速开车离开许昌。

    再说耿某买了假古董后直接去卖玉器的商场鉴定价值,却被告知这个所谓的玉古董其实是玻璃做的,根本不值钱,耿某匆忙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以作案车辆为线索展开侦查,2016年9月四人落网,据他们交代,这些假古董是在网上以40—200元的价格购买的。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四人结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因田某、孙某曾有作案前科,故判决田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陈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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