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来自许昌县长村张乡的李某把上书“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的手中,并激动地说:“感谢法院快速执行了我们农民工的案件,真是太感谢了……”
2014年8月,原告李某通过被告冀某承包了襄城县某建筑工程的实体粉刷及打地坪作业,工程完工后,被告冀某未向原告结清工资款。2015年4月,经襄城县住建局调解,被告承诺欠原告李某工资款6800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2016年8月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1日,襄城县法院通过审理,判决被告冀某支付原告李某工资款68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冀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1月23日,李某向鄢陵县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指派精干力量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此案提速进行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深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被执行人却摆出自己的困难,以各种理由不想履行义务。3月16日,执行干警再次奔赴襄城县找到被执行人冀某,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心做工作和释法明理后,冀某依然拒不履行,遂依法将其司法拘留。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行震摄力,3月17日,被执行人的家属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全部履行了法律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李某手捧着应得的工资款激动万分,对执行干警充满了感激之情,一再感谢执行干警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天空,并专门制作了锦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遂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鄢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涉民生维权案件及时执行,早日足额得到劳动报酬,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