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集会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期间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出,3月2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马某决定逮捕,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马某户籍所在东北,现在许昌一家KTV工作,去年的一天,他和三个朋友聚会喝酒,酩酊大醉的四人与另两位顾客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致使被殴打的两名顾客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案发后,马某等人主动投案,对两名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马某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检察机关以因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鉴于马某系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在保证人保证马某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情况下,魏都区人民法院为马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由于马某户籍不在许昌,法院需要马某到公安机关开具暂住证,以便于案件审判工作。
3月10日,马某去公安局办理暂住证,民警看其精神状态反常,经核查信息,发现马某曾有吸毒史,经进一步尿检,马某尿内甲基苯丙胺呈阳性。据马某交代,他刚刚于两天前吸食冰毒一次。马某随即被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马某没有珍惜改过机会,其吸食毒品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存在现实社会危险,法院遂决定对其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更为严酷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