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襄城县法院通过在“五个环节”上下功夫,狠抓审判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第一季度,该院273起民商案件有211起调解结案,调解率77%。
一是立案环节。对复杂案件的关键性程序问题及与案件受理有关的法律问题对外公开,并加大释明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不予立案的纠纷,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发送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从审判程序源头上做到公开。
二是庭审环节。案件须开庭审理的,在法庭、各乡镇政府、各村委会张贴开庭公告。对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纠纷等具有普遍性的案件尽量适用巡回审判,实现公众旁听的权利。
三是书面告知环节。延伸书面告知内容,除法定告知事项之外,应当事人请求,对案件审理中可能涉及的程序或法律问题也加以告知,使诉讼参与人更加深入地了解诉讼规则。
四是公告送达环节。在法院机关、各派出法庭、各乡镇政府、各村委会设立固定公告栏,将公告尽最大范围内公布,张贴,增强审判透明度和群众认同感。
五是宣判和执行环节。宣判时亦发出宣判公告并,方便公众旁听,接受群众监督。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执行情况及除保密事项的卷宗材料向当事人公开,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