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没钱啊,刚刚给俺孩买房子花了几十万,现在真的是手头可紧张,真没钱还这3万元的账…….”不久前,家住河南省许昌市的孟某这样向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诉说自己的“艰难处境”,殊不知,正是他的这番叫苦为自己叫来“拒执罪”。3月29日,在他全额履行执行款后,魏都区法院对其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1960年出生的孟某处事却没有中年男人的沉稳。2008年,孟某和朋友许某一起到熟人处喝酒,席间,孟某和熟人发生口角,许某好心将孟某劝走,但没想到孟某却怪罪于许某,将许某暴打一顿。后经鉴定许某构成十级伤残。2010年,孟某被法院判决赔偿许某3.7万余元。
法院判决后,孟某一直不履行判决,为此,他先后被法院司法拘留了两次。2015年11月,执行干警再次找到他,这次孟某拿出7000元,并和许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一年内还清剩余3万元,但直到2016年年底孟某还是一分未还。
2017年2月下旬,执行干警又找到孟某要他履行执行义务,但孟某却宁愿再次被司法拘留15天,他还向执行干警叫苦,说出了上述那番因给儿子买房而没钱还账的理由。但孟某不知道的是,他此举已构成拒执罪规定的“有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孟某所说事实,申请人许某以拒执罪对孟某提起刑事自诉。
得知自己这次再不还钱就要面临被判刑的处境,孟某也不说自己没钱了,赶紧在开庭受审前将30000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
魏都区法院根据孟某已全额履行执行义务的情况,经审理后作出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