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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采取措施严打 “两抢一盗”犯罪

  发布时间:2008-11-11 17:03:18


    为确保打击“两抢一盗”工作落到实处,许昌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会,就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提供各种保障。

    一是细化任务、实行齐抓共管。 针对“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时间紧,任务重,院党组要求有关业务科室尽快摸清案件底数,细化到人、包案到人、责任到人。从立案、审理到宣判,逐项明确,分项负责,责任到人。

    二是集中力量、提高审判效率。该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两抢一盗”审理小组,审理检察机关移送到的所有涉及“两抢一盗”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要按照普通程序简化的程序进行审理、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团伙犯罪案件、系列犯罪案件和跨区域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优先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整合审判资源,实行案件攻坚。

    三是是严格执法、确保社会效果。严格依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坚决慎重,有力有度,公正执法。重点打击农村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犯罪;城市城镇街头两抢、入室抢劫盗窃、盗窃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犯罪。对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以及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了,坚决从严惩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和犯罪情节较轻的人员以及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退还赃物的人员,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四是加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好自身的职业优势,开展送法到农村、校园、企业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宣传好法律和政策,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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