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解决社区养老问题要在办事处建立“社区托老所”,然而这项“民心工程”却因10家商户占用房屋拒不腾房而一度受阻。办事处依法起诉商户胜诉后申请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强制执行。5月17日,这批腾房案顺利执结,10家商户已将门面房钥匙全部交还办事处。
涉案的10家商户一直租赁许昌市电大门面房经营餐饮、食品零售等。2015年9月,这些门面房所有权由电大转移为许昌南关办事处。但10家商户却在租赁期满后一直未和办事处续签租赁合同,此后也一直未再交缴纳租赁费。
2016年10月,许昌市开展“民心工程”建设,政府规划将这些门面房收回,拆后重新建成社区“托老所”。但这10家商户拒不搬迁。继续无偿占有、使用这些房屋。南关办事处无奈起诉,法院判决10家商户限期腾房并补交2015年9月起的房屋使用费。10家商户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4月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在法院张贴腾房公告最初,10家商户不为所动,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多次登门做工作,逐个打电话多次劝说,从建立托老所事关辖区公共利益的“情”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严重后果的“法”对商户们明法释理。同时为了减轻商户们经济压力,在与南关办事处协调沟通后,办事处同意减免商户们半年房屋使用费并由办事处承担诉讼费、执行费。最终,商户们看到执行法官为他们争取到了利益,同时慑于“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在腾房期限内全部如期腾房,于5月17日将房屋钥匙全部交还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