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10日,长葛市法院积极开展“夏季雷霆”异地执行工作,组织执行干警40余人分乘7辆警车奔赴禹州市,兵分两路,在禹州市展开拉网式的集中执行,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夏季雷霆”执行活动让被执行人心惊胆寒,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取得较好执行效果。
执行现场一:6月8日6时许,该法院执行干警一行10余人前往禹州市药城路上一小区,被执行人马某(禹州市往届政协委员、2017年4月25日长葛市法院在禹州执行遭组团暴力抗法行为人之一)正在打扫门前的地面卫生,当听到法院要拘传他到指定地点调查询问案件情况时,放下手中扫帚、坐上警车,顺从地来到法院指定地点接受法院调查询问。经执行法官计算利息,本息合计90000元。被执行人马某马上通知家属筹集现金,在当日中午马某家属将执行案件款90000元、罚款2000元交到指定地点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现场二:6月9日6时40分许,该法院执行干警10余人来到位于禹州市禹王大道上的一洗浴中心,拘传被执行人、洗浴中心实际控股人王某,王某躲在一屋子里拒不开门。自称水城负责人的白短袖男、黑短袖男——王某三上前,以“法院人多严重影响生意”为由,阻扰执行干警强制开启房门,并在被执行人王某被强制拘传时,遭到该两男子的极力阻扰。执行干警在将被拘传对象王某带上警车后,因白短袖男借熟悉地形逃离执行现场,黑短袖男——王某三则被强制带上警车。后因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案外人王某三则因阻碍法院强制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据统计,该法院6月8日至10日,三天时间里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37人、拘留29人,执结案件40件,其中执行完毕14件、撤案11件,和解15件,执结案件标的额20163.8万元、和解案件标的额432万元,执行到位案件款181.2万元,罚款12000元,送达执行通知、腾房通知等执行手续9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