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长葛法院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

  发布时间:2008-11-12 16:29:20


    河南省长葛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牢记“三个至上”理念,将调解关口前移,强化庭前调解,在提高调解成功率的同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截至10月底,该院受理的1836起民商事案件中,通过庭前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的达64.5%,庭前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均达100%。

    该院将调解纳入庭前准备的每一个环节。承办法官利用当事人到庭咨询、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机会,与当事人倾心交谈,把握调解的切入点,增强调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运用各种灵活、简便、有效的方式,采取传唤当事人到庭、打电话或上门等形式进行调解。该院还构建了庭前调解联动机制。一般案件由承办法官自行组织庭前调解,如调解不成或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由庭长或院长参与调解;积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当事人的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前调解,必要时,将案件委托给当地基层组织先行调解,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群众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7303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