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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买别墅却赖账 构成拒执罪被追逃

许昌首名网上追逃“老赖”积极还债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7-06-23 09:14:25


    “尊敬的法官,我尚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并且全部履行380万还款义务,恳请法官对我从轻判决。”5月25日,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郭某在北京被抓,她也“有幸”成为许昌首名因网上追逃拒执“老赖”而落网的犯罪嫌疑人。迫于法律威严,郭某主动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全部执行款,6月22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免予刑事处罚。

    郭某因替人担保350万借款而成为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期间,郭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该院利用全国“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郭某在焦作购买了一栋别墅,2014年登记到她名下,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执行干警迅速到焦作市房管局等部门进行核实,确定情况属实。郭某有钱买别墅却不还款,申请执行人遂进行自诉追究郭某刑事责任。由于郭某故意躲债常年在外,法院多次搜寻其无果。

    5月22日,魏都区法院与辖区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共20名网上追逃拒执“老赖”名单。两天后,郭某在北京办理酒店入住时被当地警方控制。该院与北京警方联系并派执行干警将其带回,5月26日晚,郭某被带回许昌,后羁押于许昌市看守所。迫于该院执行压力,郭某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将本金及利息共计380万欠款全部偿还。庭审中,自诉人主动替郭某求情,希望法官看在郭某家中还有幼子需要抚养,对她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郭某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并取得自诉人谅解,同时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之意,可免予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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