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全面保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7月31日,襄城县法院联合襄城县妇联、襄城县民政局、襄城县司法局等4家单位设立了许昌首个反家暴庇护所,并制定了《襄城县反家暴庇护所管理暂行办法》及《庇护所庇护人员守则》。今后,该庇护所将为襄城县辖区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和暂时无法回家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
凡因遭受家庭暴力、符合庇护条件、有庇护请求的妇女,均可直接到庇护所请求庇护,也可由公安机关或妇联组织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庇护所。庇护时间原则上5天以内,特殊情况经庇护所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并报妇联和民政部门备案。根据受庇护人的要求,庇护所可协调相关部门为庇护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关系修复、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