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应诚信诉讼。
作为法官要做到: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保证公正司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尊重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各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社会各界有权对整个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作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需要做到:在诉讼中如实陈述案情,不得提供伪证、滥用诉权。不得故意拖延审判时间、逃避法律义务等恶意诉讼行为;不得虚假诉讼;代理人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违反法律和良知的诉讼行为;当事人及代理人不得通过内部或外部人员利用人情、吃请、送礼等行为干预案件审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