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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还银行四十万贷款 法院秋季会战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7-08-28 09:08:17



图为霍某夫妇一次性将欠款全部结清交给申请人

    “真是太感谢了!法院用特别程序快速审理了我们的案件,又穷尽执行措施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欠款,为你们的高效率点赞!”8月22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从霍某手中接过近40万元全部欠款后,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4年,霍某夫妇资金周转困难,以其房产为抵押与中国邮政银行许昌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49万元,年利率为8.96%,借款期限为五年。贷款发放后,霍某生意陷入困境,自2016年9月停止支付利息,银行便根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霍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后霍某偿还部分借款,下欠389900元,银行多次催要未果,以实现担保物权为由诉至法院。魏都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出具民事裁定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审结该案,准予对霍某所有的涉案房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邮储银行许昌县支行对变价后所得的款项在霍某下欠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霍某要求其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对方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寻找各种托词请求法官宽限时间,当执行法官要求其腾房时,霍某立马变得态度蛮横,拒不腾房。

    “如果你现在还执迷不悟,我们将责令你限期腾房,并对该房依法进行司法网络拍卖,甚至以拒执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请你考虑一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8月17日,该院以正在开展的“秋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组织30余名干警一大早就将霍某夫妇堵在家中,要求其立刻还款或是腾出涉案房屋。见此阵势,霍某明白法院是动真格的了,摄于法律威严,霍某当即表示愿意还款。

    8月22日上午,霍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一次性将近40万元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喜上眉梢。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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