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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两抢一盗”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8-11-14 13:44:01


    “两抢一盗”案件历来是社会治安状况的“睛雨表”,发案多,破案率低,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是危害社会、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一大隐患。有鉴于此,笔者通过翻阅案卷、分析数字、走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对河南省襄城县法院自2002年至2007年六年来“两抢一盗”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其特点、分析其成因,并试就预防该类犯罪的发生提出对策性建议。

    一、现阶段“两抢一盗”案件的主要特点

    2002年至2007年,襄城县法院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87件451人。其中,盗窃170件253人;抢劫83件130人;抢夺5件9人;抢劫、盗窃案件4件11人;其他类型案件25件48人,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抢劫杀人、强奸、盗窃等类型。通过分析,笔者发现现阶段该类案件有七大特点应引起重视:

    1、重新犯罪的人员多。287件451人中,曾受刑事处罚或被送劳动教养等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52人、44件,分别占12%和15%。

    2、罪犯文化程度低。451名罪犯中,文盲37人,占8.2%;小学文化225人,占49.9%;初中文化的188人,占41.7%。从中可以看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到全部“两抢一盗”案件人数的91.6%。

    3、犯罪分子呈低龄化趋势。451名犯罪分子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59人,占13.1%;18-30岁的有187人,占41.5%。三十岁以下246人,占54.5%。

详情见下表:

年度及年龄段 2002(人) 2003(人) 2004(人) 2005(人) 2006(人) 2007(人) 合计(人)

18以下 2 11 10 13 14 9 59

18-30 30 38 24 26 50 19 187

31-40 15 23 29 22 38 31 158

41-50 5 3 4 8 8 5 33

50以上 1 3 3 6 1 14

总计 53 78 67 72 116 65 451

    4、流窜作案突出,并呈现地域性。在起诉的“两抢一盗”案件287件451人中,罪犯户籍地不在襄城县境内的有82人,71件,分别占18%和25%。其中,平顶山市就有34人26件,分别占42%和37%;许昌市其他县(市)区31人、20件,分别占38%和28%,其中仅禹州市就有16人、12件,占52%和60%。省内其他地区16人、12件,外省1人、1件。

    5、女性“两抢一盗”犯罪抬头。从性别上看,“两抢一盗”案件451人中,虽然女性仅有5人,占1.1%,然而在2002-2005年4年间,这类案件中无一件是女性作案,从2006年开始,两年多时间就有5名女性作案,增长幅度如此迅猛,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6、团伙犯罪较为突出。287件案件中有100件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涉及人员257人,占总涉案人数的57%,最多的一件是14人,多为2人以上5人以下共同作案,占87%。

    7、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分子居多。451名“两抢一盗”犯罪分子中,农民有419人,占92.9%,无业者26人,占5.8%。“两抢一盗”案件中农民和无业者占总人数的98.7%,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流。

    8、涉农案件较多。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其防范、制止“两抢一盗”犯罪能力有限,加之乡镇派出所警力薄弱,不能及时出警制止,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堪忧。287起案件中,针对农民的有109件,占38%。

    二、当前“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

    1、治安防范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1)街头治安巡逻力度及密度不够,形成一定的监管空白地区。在这些地区,一旦发生“两抢一盗”案件,很难及时发现、有效控制。(2)公安机关各部门、省际公安机关之间没有形成一盘棋运作模式,缺少配合,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3)一些单位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相对松懈,出现防范“真空”。(4)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中一些村民对自身的安全防范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贵重物品和钱包放在显眼的位置,一些重要物资或交通工具在晚上随处放置,容易成为侵害对象。

    2、好逸恶劳,贪图安逸享受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观原因。好逸恶劳、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没有钱了便问家人要,要不来时往往就去盗窃、抢夺、抢劫。根据统计分析,“两抢一盗”案件犯罪主体大多在生活上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挥霍成性,一旦手头无钱,便会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涉案人员重新犯罪率高就是这个原因。

    3、道德沦丧、文化糟粕是诱发农村“两抢一盗”犯罪高发的客观原因。在“两抢一盗”案件中,参与“两抢一盗”犯罪的犯罪分子中以青少年居多,受教育程度较低,由于管理不善,加上电视、报纸、杂志和互联网上暴力、色情内容泛滥,不健康思想道德观念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在他们没有建立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消费观时,便先入为主地认为吃喝玩乐就是人生最大享受,盲目追求消费,以致养成恶习。

    4、大批无业人员的存在。大批进城务工农民、城市下岗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没有一个正式、固定的工作,也就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当生活陷入困境时,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救济,便走上了犯罪道路,以盗窃等侵财类犯罪来缓解一时之急。

    三、防止“两抢一盗”案件发生的对策建议

    1、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防范网络。首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方针,对涉案数额大、流窜作案地域广、作案情节、后果严重及共同犯罪的主犯、累犯等,依法严惩。其次,要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利用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充分发挥预防、控制犯罪的前沿阵地作用。

    2、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单位应加强协同,加强对重点人口和高危人群、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管理和控制,重点加强对废旧收购业、修理改装业、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首饰加工和寄卖典当等行业的有效管理,做到赃物进不来、销不出,堵住销赃渠道。

    3、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律意识、自防意识和自卫能力。应广泛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教育;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公德观;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购销赃物,以减少赃物需求市场,断绝侵财犯罪的后路;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可疑情况、举报犯罪行为、提供破案线索,切实发挥社区群防群治作用。

    4、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力度。一方面要适当加强乡镇派出所力量,另一方面要发动群众组织治安联防队,采取打更放哨等有效手段。一旦发现偷盗行为,及时制止并将违法、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电子监控系统覆盖至乡镇主要部门、农村主要街道,加强防控能力。

    5、做好对无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无业人员的就业辅导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他们克服好逸恶劳、挥霍成性的习惯,同时,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的无序流动。

    6、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应增设法制课,政法机关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互动平台和长效机制,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7、落实帮教计划,实施综合治理。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等部门,应当加强狱政教育;人民法院应当做好缓刑犯的回访工作,教育帮助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同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培训、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为其营造一个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有效地预防其重操旧业、再次犯罪。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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