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酒后驾车撞到树上,致使乘车的朋友尹某重伤残疾。为了取得尹某的谅解,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曹某支付尹某100万元作为全部赔偿费用。曹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却一波三折,曹某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司法拘留,期间再次与尹某达成和解,以其舅舅舅妈名下房产、车辆进行担保。曹某支付部分赔偿后再没了下文。该院随即对涉案房产进行了查封,目前已进入司法网络拍卖程序。
2012年10月,曹某酒后驾驶轿车带着朋友尹某行驶至市区时,撞到了道牙的一棵树上,致使尹某下肢残疾构成重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尹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曹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4万余元。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曹某支付民事诉讼原告人尹某100万元作为全部赔偿费用,尹某对曹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时要求法院对曹某从轻处罚,双方还约定上述赔偿款项分批偿还,于2015年底全部支付完毕。曹某在支付了48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剩余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曹某,对方表示无力偿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执行法官登门找到曹某将其带至法院,曹某仍态度强硬,该院遂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法官又多次作曹某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和解,曹某随后向尹某支付10万元,约定剩余赔偿款分批结清,曹某的舅舅胡某及舅妈魏某提供担保。胡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其名下车辆做担保,魏某以其在市区的一套房产进行担保,由该院执行其提供的担保物及担保责任。
约定支付时间到期后,曹某未按约支付剩余赔偿款,该院遂对魏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目前已鉴定评估完毕进入司法网络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