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工作模式,日前,襄城县法院开展了机关工作标准化管理专项整改活动。
一是建立组织。成立由院长挂帅的专门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统一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工作方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推广。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出台了《襄城县法院加强机关管理若干规定》,并以此为中心制定《襄城县法院车辆管理办法》、《襄城县法院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办公、财务、车辆、档案等综合事务都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定岗、定职、定责的“三定”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因事设岗、职责相称、责任分明、便于考核的原则,把各处室和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进行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都规定了严格的惩处措施,同时将机关的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由院党组对机关标准化建设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的部门将取消各种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