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保证党支部各项工作与全院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上的“两张皮”现象,第五支部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展开讨论。
会上,纪检组长赵献波同志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要求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做到:狠抓学习。纪检工作人员要狠抓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使不断学习成为常态化,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持续保持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做好本质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严字当头。把握好执纪监督问责,把纪律规矩摆在突出的位置,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使广大干警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严字当头,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