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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超载接送 司机园长获刑

  发布时间:2017-10-20 09:40:12


    一幼儿园长将核载9人的金杯面包车改用校车接送学生,硬塞进22人,超员率为144%。近日,鄢陵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宣判,幼儿园园长(自驾)赵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80后出生的女孩赵某,幼师毕业后选择自己创业,在自己家乡附近开办一中英文实验幼儿园,自任园长。2016年10月11日16时许,赵某驾驶闽D50S89金杯面包车从某乡村的中英文实验幼儿园送学生回家,行驶至该幼儿园五十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被告人赵某所驾驶的面包车核载9人,实载22人(21名学生、1名司机兼工作人员),超员率为144%。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隧依照法律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该案校车超载司机园长被判刑,是一面镜子,再次为大家敲响了安全警钟。校车超载,不是个小问题,而是事关孩子人身安全的大问题,容忍校车超载,就是对生命的亵渎。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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