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10月20日上午,襄城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县法院森林恢复基地巡回审理一起7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当庭审判,现场植树复绿。襄城县23名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现场监督植绿,襄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襄城县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环资审判中。对此7人滥伐林木案件,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派员到襄城县紫云山“县法院森林恢复基地”巡回开庭,当庭宣判,现场植树复绿,社会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