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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被查封拍卖 被执行人急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7-10-30 17:23:20


    “陈法官,我已经凑齐了全部欠款,马上给你们送过去,赶紧把我的房子解除拍卖吧!”10月2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鹏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对方心情焦急,语气温和,与之前强硬的态度判若两人。

    2014年,冯某作为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刘某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和期限,借款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到期后,刘某偿还了3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后,拒绝偿还剩余本息,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冯某、刘某借款合同所作出的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和未履行延迟履行金,法院遂作出冻结、划扣刘某银行存款18万元或扣留、提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财产的执行裁定。该院执行干警陈鹏查询到刘某在许昌市丁庄办事处后刘社区拥有一套房屋,限令刘某立刻还款,对方仍置若罔闻,该院遂将刘某名下房屋予以查封,责令其限期腾出该房。在公告规定时间到期后,刘某仍拒不履行,该院遂对其房屋进行司法网络拍卖。由于该房面临拆迁,刘某深知拆迁后能得到更多赔偿款,其价值远不止于此,慌乱中,刘某赶紧让自己的儿子出面担保,愿意一次性还清欠款及利息。

    “只要房子能保住,我父亲就非常感激了,之前未能如约还款,我向您道歉。”10月25日,刘某儿子来到法院,将欠款本金及利息共20万元一次性全部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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