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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许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01 09:11:43



   10月30日下午,许昌中院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10月27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科学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要求,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全院各支部要组织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二要紧密结合工作学习,强化学习效果。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与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相结合,与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任务相结合,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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