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襄城县公安局联合,成功促使一名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拘留人履行还款义务,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机制效能,高效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据悉,襄城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执行白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白某某在襄城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逾期未归还,该银行诉至我院。判决生效后,白某某仍未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多次责令白某还款,白某某无动于衷。执行难是困扰银行贷款起诉案件的顽疾,给银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白某某因拒不履行偿还贷款义务,规避法院执行,我院依法联合公安机关对白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经拘留,白某某与该银行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履行案件款20余万元。
此次联合行动,是襄城县法院与襄城县农商行联合开展“农商行执行季”的重要战果。同时,法院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密切了彼此沟通配合,共同做好被执行人的督促履行和矛盾化解工作,提升了人民法院在诉讼、执行程序中适用司法拘留措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