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襄城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大大提高了司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机构。院党组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并将其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层层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及全院干警大会,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抽调一名刚考入本院的大学毕业生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了语言文字工作事事有人管,项项有人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任务清、目标明,要求到位。制定了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实施方案、推普周活动计划等,并狠抓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措施。为提高全院干警沟通协调能力和能动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刚毕业大学生在语言文字方面的优势,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等活动,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强化在庭审、接待等工作时全程运用普通话,注重标准普通话的规范使用。及时检查更新上墙的版面,发现有错别字等不规范的,立行立改。每周一早上干警讲评点评时,要求用标准普通话,做到吐字清晰、发音准确。 9月20日,该院组织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襄城县教师进修学校参加了普通话三级甲等水平测试。通过严格测试,大大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普通话水平,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
三是加强宣传。该院利用机关电子大屏幕播出推普宣传标语,浓厚活动氛围,干警进入机关时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通过自行下载和本院官方网站、襄法工作群、襄法共产党员群、襄法苑等载体,全方位、立体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做到经常学、深入学、持续学,真正学懂、学透、学通,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内动力,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推方和使用普通话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作为执法办案、接待群众的重要内容,“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成为工作常态。及时将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