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 执行典型案例

为追债救治病父一夜白头 执行法官忙周旋柳暗花明

  发布时间:2017-11-28 16:29:04



图为赵某及丈夫为执行干警送锦旗致谢

    “感谢执行法官,为了讨回债务,40多岁的我头发全都愁白了,如果不染发我就像个老太太!这下老父亲的手术也可以如期进行了,欠款虽然没有全部要回,但你们的努力让我看到了希望啊!”11月27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眼含热泪向执行干警朱建光送锦旗致谢。

    许某多次向朋友张某借款共计100万元,2014年底,许某出具借条,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许某仅支付15万元,剩余借款85万元一直拖欠未还。张某遂将许某及其妻子孙某告上法庭。2015年底,法院判决许某夫妇共同偿还张某上述借款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后许某提出上诉,二审判决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2016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依据张某的财产保全申请,该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与房管部门协调,查封了许某夫妇名下房产6套。由于许某夫妇在社会上欠债较多,两人因债务压力隐姓埋名,躲往外地,其中3套房产已抵给了其他债权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张某向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申请。

    本案中,债权人张某也身负高额债务。亲戚赵某曾借给张某80余万元,因赵某父亲重病,需要做心脏搭桥手术,6万元手术费没有着落,又欠着银行数十万贷款,赵某多次索要欠款张某都无力偿还,急火攻心的赵某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2017年4月,根据张某的申请,法院将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赵某,双方签订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张某将其对许某夫妇享有的债权转让给赵某。

    2017年5月,许某夫妇剩余其中两套房产顺利拍出,总价款771897元。该院考虑到赵某家庭困难,急需周转资金,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本案债权额的比例对赵某进行分配,赵某最终拿到来之不易的22万余元执行款。

    “对于本案剩余债务,许某夫妇应当继续清偿,我们会全天24小时查控,一旦发现其行踪及财产线索立即执行,为申请执行人讨回血汗钱!”该案执行干警朱建光表示。

责任编辑:黄佳莹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22205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