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起纠纷 亲兄弟互换宅基地 妙调解 病弟弟老来有所依

  发布时间:2017-12-01 08:47:40


    “孙法官,我想要回我的房子,我的房子被人占着不走,我已经60岁了,孤身一人,常年一身重病,老来没有依靠,我这晚年可咋办啊,请孙法官帮帮我啊!”近日,前来法院起诉的老先生江某某一脸焦急,向法官诉说着他的坎坷遭遇。  

    年近60岁的江某某从小就体弱多病,一辈子也没有结婚成家,加上父母去世的早,是哥哥一手把他拉扯长大。成年之后,按照村里的规矩,兄弟二人分别分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但江某某一直没钱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2004年,哥哥江大某写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兄弟二人互换宅基地及房屋,承诺负担江某某今后的生活,弟弟江某某考虑到二人是同胞亲兄弟,自己久病缠身,身边需要人照顾,加上几次病情危急,全靠哥哥抢救及时,便口头表示了同意,并未在协议书上签字。随后,江某某搬到了哥哥家的一间小偏房,和江大某一家祖孙三代住在了一起。哥哥江大某见弟弟搬了出来,就开始出资着手在弟弟江某某的宅基地上兴建房屋。新房盖好后,弟弟江某某想搬回新房居住时,遭到了哥哥江大某的反对,声称二人早有协议,互换宅基地和房屋,弟弟江某某的宅基地和新房归自己所有,而哥哥江大某一家也并不打算搬至弟弟宅基地上盖起的新房居住,而是自作主张将新房租了出去。

    俗话说:“牙齿碰舌头,锅碗碰着勺。”常年住在一起,生活中难免有些摩擦,加上村子面临拆迁,村民间时不时传出一些闲言碎语,称江某某的哥哥江大某占了两处宅基地,可以领取两份拆迁补偿款,江某某听到后,越来越深信不疑是哥哥欺骗了自己,不仅没有尽到抚养自己的责任,还占了自己的宅基地。“房子如果拆了,我一个病寡老人,无依无靠的,可该如何安身呐?”这个难题成了江某某的一块心病,每每想起,没有子嗣的他就彻夜难眠,病情也因此加重。思虑良久,江某某向哥哥提出要理顺两处宅基地的归属关系,按照当初的互换宅基地协议,哥哥一家搬到自己那处宅基地上盖起的新房居住,自己住在哥哥江大某的宅子里。哥哥江大某一听,万分恼火,认为多年来出于兄弟亲情坚持与弟弟同住一起,一家人尽心尽力地照顾久病的弟弟,自己贴钱在弟弟宅基地上盖起新房,租出去想增加点全家收入,耗钱耗神,弟弟非要分家是不给自己面子,让自己以后在村里无法立足,一口拒绝了弟弟的请求。弟弟江某某见协商无果,便拖着病躯多次找村委会进行调解,但仍然没有如愿拿回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便一纸诉状将自家的哥哥江大某告到了法院,请求被告人江大某履行互换宅基地协议,明确自己对原属哥哥江大某宅基地的使用权。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尚集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

    尚集人民法庭副庭长孙丹在听完江某某的诉求后,凭借多年丰富的基层审判工作经验,发现兄弟二人都是重视亲情的直率人,矛盾并不突出,因了各自的一点小私心,互相起了猜忌,生了隔阂,话赶话地语出伤人,才闹出这场纠纷。为了消除江某某的心病,修补兄弟二人亲情的裂痕,避免一纸判决在十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影响兄弟间在村里的名声将兄弟二人的亲情置于无法补救的地步,决定对这起案件进行调解处理。孙法官将兄弟二人单独召集到法庭,背靠背进行调解,哥哥在屋里说,弟弟在屋外听,让双方分别坦诚说出心中症结和存在的顾虑,待真相大白后,又将双方聚集一起,面对面调解,晓之以律,动之以情。最后,在孙法官的主持下,兄弟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哥哥江大某承诺对弟弟江某某居住的房间重新进行修缮,两家人仍然住在一起,但每个月给弟弟交500元房租,让他存个养老钱,以便心里踏实,两处房屋的拆迁款归各自所有,互不侵占,并表明愿意负担起弟弟的治病、养老、送终等问题,自己身为长子,绝无怨言。弟弟江某某看到哥哥江大某胸怀坦荡,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决心如此坚定,才明白自己误会了哥哥的真心,调解协议有法官作证,又盖有法院的公章,表示顾虑打消了,可以放心和哥哥一家居住在一起,宅基地也不再换了。终于,两兄弟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责任编辑:王返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64711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