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襄城县迎来了入冬以来的初雪,而襄城县人民法院也迎来了两位冒雪从鄢陵跨县前来送锦旗的申请人。
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异地执行王某娥、丁某、丁某娜申请执行姚某俊、赵某中人格权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11月13日,以雷霆之势将被执行人姚某俊拘传到案,当天执行案件款42729元,将姚某俊所应履行的案件款全部执行完毕。此后又于2017年11月23日将被执行人赵某中拘传到案,现在正对赵某中进行拘留措施。
因此案件遭受沉重打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在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努力工作下,得到了部分案件款,重拾对生活的希望,为了表达对襄城法院执行局及该案承办人岳豪远庭长的衷心感谢,该案申请人王某娥与丁某母子冒着寒冷和长途来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送来了锦旗。
这枚锦旗象征着申请人对该院执行局工作的认可,也提醒了执行人员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该院执行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