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襄城县法院开启“1十1执行模式”,即“1个执行指挥中心十1个执行实施团队”,核心是执行挥中心实质化,承担执行实施之外的所有事务。中心和团队在分段式执行中协作配合,中心又起到穿针引线作用。
执行指挥中心具有联动协调、远程调度、财产查控、集约执行等功能。其具体职责是:负责立案后的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录入审判信息、身份信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并负责金融、车辆等“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的联网、维护、查询、查控、失信系统录入等工作。同时,实行集约执行,带有共性的事务集中起来,统一调配人员办理,避免重复扎堆查询、重复出差到某地,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执行实施团队具有分工协作、快速反应等功能。其具体职责是团队人员“一盘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主要负责强制措施实施等工作。同时,设立快速反应执行小组,遇有情况快速出警,提升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