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只要不出错,不超审限,效率低点,工作慢点,不会有什么大碍;让当事人多跑跑、多等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说在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过去还有个别法官抱有以上想法的话,那么“懒”、“慢”二字如今已成为该院法官工作作风上的大忌。从今年9月份起,该院对工作效能低下,办事推诿扯皮的法官根据其过错程度予以不同处罚,重者停职待岗。截至目前,该院已有三名法官因工作懒散受到通报批评。
今年,魏都区法院将“工作效能”做为考核法官“德”、“能”、“绩”的重要一项内容,对法官的工作效能作出细致要求。同时该院将工作效能与法官的评优、奖惩、晋升和提拨、使用挂钩,对效能低下法官实行一票否决,对凡被提出效能告诫的个人,除通报批评外,还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分值较少法官年底不予评先,不考虑晋升。对二次以上被告诫或因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官,责令其停职待岗。
为将此项制度落到实处,该院抽调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部分成员成立“效能督察队”,每天由一名副院长带队,检查巡视法官的在岗工作情况。对外则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立效能投诉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及定期走访当事人,召开律师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及时地了解与监督法官工作效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