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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五个一”贯彻县纪委党风廉政暨落实主体责任会

  发布时间:2018-01-03 11:46:10


    2018年1月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迅速传达学习襄城县纪委1月2日下午召开的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落实主体责任重点管理单位整改汇报会议精神,特别是县委常委、纪委陈朝敏书记的重要讲话,提出“五个一”贯彻意见。

    一是竖起一面镜,“警容镜”。全院党组、各支部、各部门及干警认真反思麦岭镇、水务局、交通局、妇联、市场建设中心、新华书店六个落实主体责任重点管理单位的问题,洗洗脸、照照镜,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在法院出现。

    二是立起一块石,“压舱石”。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是“1”和“0”的关系,没有这个“1”,其他工作再好也是“0”。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压实压牢。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以上率下。

    三是张起一张网,“纪律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纪律挺在纪律前面,只要违纪,不论大小,一律查处。加大审务督察力度,以法院纪检监督为主,外部纪检监督为辅的自查自纠。“有病”就“动手术”,将体内的“病毒”好不留有地“割掉”。

    四是筑起一条线,“思想防线”。以中央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为依托,结合本院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选动作”。升级本院“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向纵深推进。

    五是建起一块碑,“群众口碑”。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标是促工作,严禁只讲廉政不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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