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赛场上人与机器的较量引起了广大争议,曾经大屏幕上的人机对话现在也被搬到了眼前,扫地机器人、写稿机器人、苹果手机的Sire、无人驾驶汽车等的发展,都是人工智能的产物,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来到,且有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人工智能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但它的发展确需融合更多学科,少不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应用和支持。随着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提升、互联网+的发展,在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的运用会更加广泛,其发展并不限于机器人的制造,还包括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等。智慧法院的建设要求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水平,审判辅助工作将有一个新格局。但有较强自主能力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到来给社会带了负面冲击,例如人类基因工程发展克隆物体的存在一样,必须要引导和重视人们对这类科学的合理使用。
一、人工智能的诞生和发展
前段时间引起热议的人机大战,最终以世界人类围棋冠军柯洁的战败告终,升级后的AlphaGo比去年对战李世石时风头更劲,对这场围棋赛场上人与机器的较量也是褒贬不一,但不可否认,超越既往人类对机器的操控,经过精心计算和程式代入的智能化产物已经突破人们的认知,某些方面已能替代人类作业。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来到,且有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最早在1956 年Dartmouth学会上提出,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通俗的理解就像现在的智能机器人,它能以类似人类智能的方式作出反应从而替代人工,成为新型的劳作主体,但人工智能的发展并不限于机器人的制造,还包括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等。扫地机器人、写稿机器人、苹果手机的Sire、无人驾驶汽车等的发展,都是人工智能的产物,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随着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提升、互联网+的发展,在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的运用会更加广泛,对于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也会是一大助力。
据百科介绍,人工智能有两种不同的实现方式。一种是采用传统的编程技术,使系统呈现智能的效果,而不考虑所用方法是否与人或动物机体所用的方法相同。如文字识别、电脑下棋等。另一种是模拟法,它不仅要看效果,还要求实现方法也和人类或生物机体所用的方法相同或相类似。采用前一种方法,需要人工详细规定程序逻辑,如果游戏简单,还是方便的。如果游戏复杂,角色数量和活动空间增加,相应的逻辑就会很复杂,人工编程就非常繁琐,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必须修改原程序,重新编译、调试,最后为用户提供一个新的版本或提供一个新补丁,非常麻烦。采用后一种方法时,编程者要为每一角色设计一个智能系统(一个模块)来进行控制,这个智能系统(模块)开始什么也不懂,就像初生婴儿那样,但它能够学习,能渐渐地适应环境,应付各种复杂情况。这种系统开始也常犯错误,但它能吸取教训,下一次运行时就可能改正,至少不会永远错下去,用不到发布新版本或打补丁。利用这种方法来实现人工智能,要求编程者具有生物学的思考方法,入门难度大一点。但一旦入了门,就可得到广泛应用。由于这种方法编程时无须对角色的活动规律做详细规定,应用于复杂问题,通常会比前一种方法更省力。
二、现有服务审判的工作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已过了手记笔录、油印判决的时代,现在的审判辅助工作也有了计算机、打印机、高拍仪、扫描仪等各项电子科技产品的代入,但依然摆脱不了对人工的依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们用法律处理纠纷意识的提高,案件数量的攀升之势已不可阻挡,现代化管理形势下对电子类材料制作的推广,目前既有的审判工作模式对人工的消耗比较大,已有不少干警累倒在工作台的报道。如何应用现代化智能的发展,服务于审判工作是个现实的考题。
(一)工作量大
就如一个机器的运转离不开成千上万的螺丝钉一样,现在一份卷宗的背后并不简简单单地只涵盖了一份审判结果,中间少不了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从立案、应诉送达、开庭、裁判文书的制作、文书送达、结案、整卷、归档,看似简单的流程却有繁琐的工作细节,现在和以往不同的是,除了纸质卷宗的按章随程,电子卷宗的制作也要齐头并进,再加上流程信息的各项录入,辅助审判的工作真是让人既爱又恨,年轻干警的满腔热血正在被消耗殆尽。
(二)效率不高
计算机的运用打破了传统书写记录的习惯,现在的语音识别系统未尝不是对书记员双手的救赎,这些机械又重复的工作实际具有很大可替代性。但由于现在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应用的狭窄,目前的工作模式下,由于辅助性工作活多且细,大多时候都是案件结了,后续的工作还是拖沓未完,上堆下,似乎总也不能同步,而且高强度的工作使法院干警的职业病也是频繁诱发。大数据的运用解放了司法统计的人工计算,人工智能的发展有望把人力从重复性的工作中打捞,提高效率,挽救下该审判辅助工作的吸引力。
三、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工作中的运用成果
已有先进地区对人工智能在审判工作上的运用有了探索和应用,例如上海二中院的C2J法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建成的智慧审判新模式。
C2J是英文Court to judge法院对法官的缩写,即运用云计算技术、依托法院局域网、以案件办理为主要连接点,由法院直接向一线法官提供全方位、多角度、互动式的在线法律资源服务。通过一轴九库为法官办理案件、进行法律研究提供丰富的信息数据资源。[]⑴相比于上海二中院的大数据应用,苏州中院的智慧审判新模式更能显现出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中的成果,该模式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庭审及办公语音识别系统”为核心,构建了智慧审判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有效缓解了提高了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他们一个主要运用了模式识别、另一个主要依托大数据的共享,都是采用的大数据编程,能很好地辅助法官办案,提高了审判效率。但对人工智能的运用还比较局限,涵盖机器制造、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应用的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中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四、人工智能在以后服务审判中的应用前景
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中的应用,也是建设智慧法院的题中之意,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旨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水平。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支持办案人员最大限度减轻非审判性事务负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的诉讼和普法服务,支持管理者确保审判权力正当有序运行,支持法院管理者提高司法决策科学性,支持党和政府部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工作保障,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规范化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建立专业化人才保障体系,构建应用成效评估改进机制。
(一)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预期
现阶段我们更多应用的语音、图像等人工智能在识别系统方面的优势以辅助审判工作,机器制造、专家系统的应用还比较欠缺。
人工智能是研究计算机来模拟人的某些思维过程和智能行为以替代人类工作,在冰冷机器的外壳下具有逻辑思维和价值构件,不仅是智能化的知识代入,还能有类似于人的价值判断,类似AlphaGo的人工智能成果以后将不仅仅局限于围棋领域,对服务审判工作也会有较好的帮助。“智慧法院”公开开放日上的明星人物——“睿法官”,虽然达不到AlphaGo2.0的竞技水平,但他与审判业务系统的融合和法官日常办案的无缝对接,为统一裁判尺度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欧洲,人工智能机器人已经成功预测了多起与人权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来自几所大学合作开发项目的人工智能原型已经能读懂法律文书,能权衡证据权重,并且还能同时考虑到道德因素。他们处理了欧洲人权法院的案件,相比于最终裁决结果准确率可达 79%。据据伦敦学院大学新闻网介绍,裁判机器人首先运用机器学习算法,研究国际先例的裁决文书,通过不断学习形成自己的判断。未来人工智能应用于法院审判不是没有可能,这赖于现有科技的开发推广应用,但也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对。
现在的研究应用都多倾向于对法官工作的减负,但其实人工智能的运用更多地服务于审判辅助会更加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立案环节的材料基本审查、电子卷宗与流程信息的实时同步、归档工作的智能替代都是可以开发研究的课题。由于审判工作的变革性, 模拟法的人工智能应用方式更具有期待性。
(二)在服务审判中人工智能的运用带来的问题
第一、审判辅助工作的结构变化问题。人工智能的应用促进了计算机工业网络工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劳务就业问题。由于人工智能在科技和工程中的应用,能够代替人类进行各种技术工作和脑力劳动,会造成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化。在辅助审判领域,就业需求会降低,而既有法学知识又懂计算机编程的人群将会具有极大竞争力。
第二、社会接受度的问题。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争议,同曾经人类基因工程的发展克隆羊的问世引起人类对克隆人的恐慌一样,现在智能机器人的诞生会不会对人类生存带来威胁,也是人类伦理学面临的困境。像人工智能能够预测自闭症的让机器人参与审判必定是个有争议的话题,人类很难接受一个来自冰冷机器的审判,所以即使有数据支持,研究机构也不打算让人工智能代替法官的工作,他们的存在更大程度是协调配合,让法官从茫茫的法律和案例检索中脱离出来,
第三、人工智库的更新问题。现在智慧法院的建设使法院与计算机工程师的衔接成为常态,但现实使用中因两方对于彼此都是门外汉,不可避免地存在疏漏。因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增减变更也会一直持续,作为法官工作的辅助神器,人工智能的存储必然要不断更新换代,怎么能实现法律工作者自己便利更新智库,是工程师们应该研究的课题。
五、结语
人工智能深入人的生活已成为不可逆的发展趋势,曾经在电影大片才看到的人机对话,已逐步应用各领域。智慧法院建设的大趋势推动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工作上推陈出新,要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支持办案人员最大限度减轻非审判性事务负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的诉讼和普法服务,支持管理者确保审判权力正当有序运行。目前推行的电子签章、移动办公等简单的编程是为审判提供了之前未有的便捷服务,上海二中院和苏州中院的创新如何广泛应用和推广将又是一大助力,将来的更多“睿法官”的投入运行和升级,审判辅助工作将有一个新格局。但为了避免具有较强自主能力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到来给社会带了负面冲击,政府除了建立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化安全保障体系,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专业化人才保障体系外及应用成效评估改进机制外,还必须加强对该产业的监控,让技术服务于人而不是牵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