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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开展“金融服务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8-01-18 09:21:58


    为服务襄城县“创建金融生态县”工作大局,襄城县法院将2018年定为“金融服务年”。

    该院制定了《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金融服务年”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活动步骤、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通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采取打造诉调对接平台、突出地方法人金融、制裁逃废银行债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服务日”常态化、设置金融立案专柜、构建审理绿色通道、金融案件执结到位、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措施,力争达到“金融案件得到有效办理、司法服务金融水平进一步提高、金融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法院与金融关系进一步密切、金融运营更加稳健”。

    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要求:一要提高大局意识。“金融服务年”活动是襄城县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县委经济暨全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司法活动,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具体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认识,贯彻到位。二要建立组织结构。成立院开展“金融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指派精兵强将负责具体活动事宜。要求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计划等,确保活动可操作、实质化。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在“金融服务年”活动中,法院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立案、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上门送法。各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提供便利。法院相关部门与金融机关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捕捉活动信息,升华后上报。针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撰写司法建议,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工作。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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