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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8-11-21 15:33:20


    襄城县法院创新思路,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手段,促进各方面工作全面发展。今年一季度共评查各类案件459件共738卷,共有113案退回审判庭进行改正,占25%,促使申诉和抗诉案件比往年有较大下降,全年只受理再审和申诉案件7件,同比分别下降了50%(其中两起调解结案,其他维持原判和驳回)。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实现三个转变。即变被动评查为主动评查,通过推行自查、交叉检查,培养法官自我监督、互相监督的自觉性;变重处罚为奖惩并重,提高法官们的工作积极性;变重差错数为客观评估,将案件质量的差错数放在法官承办案件数中考虑,妥善解决好质量和数量的矛盾。

    二是创新案件评查工作方法。首先是重点审查法。把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查工作作为重点,针对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原因进行审查和认定,明确责任。其次是全面审查法。范围涉及司法行为、诉讼程序、文书制作和送达及卷宗装订等。第三是申报审查法。即由法官个人提出申请,审判业务部门审核后向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是严格评查程序。每年的一月下旬和七月下旬作为全院已结案卷的评查时间,各类已结案件,不经评查一律不准归档;统一给扣分标准和质量标准,将案卷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等,奖优罚劣;评查时从全院抽调业务骨干,打破庭室部门界限,组成评查组,所抽人员不仅不能评本业务庭的案卷,以保证案卷评查的质量。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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