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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灵井法庭庭长王杰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27 09:16:02


    3月23日上午,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建安区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灵井法庭庭长王杰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以来,建安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法院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在省政法机关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居全省164个基层法院第7名,在全省法院系统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8名,持续保持先进位次。

    2017年,建安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233件,同比增长12.9%;审执结8284件,同比增长24.1%,诉讼案件结案率95.82%,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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